責 任
視 察
獲 發 許 可 證 或 受 呈 報 規 定 規 限 的 設 施 , 須 接 受 海 關 的 檢 查 及 視 察 。 此 等 檢 查 旨 在 核 實 及 確 保 向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遞 交 有 關 許 可 證 和 報 告 內 的 資 料 均 真 確 無 誤 。 禁 止 化 學 武 器 組 織 亦 會 派 遺 視 察 組 視 察 設 施 。 視 察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核 實 設 施 在 報 告 及 呈 報 內 提 交 的 細 節 , 並 據 此 向 禁 止 化 學 武 器 組 織 提 交 宣 布 的 資 料 。 條 例 要 求 有 關 的 設 施 在 視 察 期 間 , 須 向 海 關 人 員 及 禁 止 化 學 武 器 組 織 的 視 察 組 及 成 員 提 供 一 切 所 需 的 資 料 及 協 助 , 並 與 他 們 充 份 合 作 。 由 於 視 察 可 在 短 時 間 內 或 沒 有 預 先 通 知 的 情 況 下 進 行 , 所 以 設 施 的 營 運 人 應 妥 善 備 存 及 整 理 所 有 有 關 記 錄 , 以 便 能 在 短 時 間 內 取 出 記 錄 , 供 視 察 組 檢 查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