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 1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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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 2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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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 3 : |
根 据 《 化 学 武 器 ( 公 约 ) 条 例 》, 是 不 是 所 有 处 理 《 化 学 武 器 公 约 》 附 表 化 学 品 的 设 施 都 要 领 有 署 长 发 出 的 许 可 证 ? |
问 4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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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 5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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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 6 : |
许 可 证 申 请 是 否 须 要 收 费 ? |
问 7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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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 8 : |
怎 样 判 别 化 学 品 是 属 於 附 表 所 列 化 学 品 , 还 是 未 列 於 附 表 的 特 定 有 机 化 学 品 ? |
问 9 : |
如 设 施 生 产 超 过 许 可 限 量 的 未 列 於 附 表 的 特 定 有 机 化 学 品 , 应 该 提 交 甚 麽 资 料 ? |
问10 : |
如 果 我 只 是 生 产 小 量 的 未 列 於 附 表 的 特 定 有 机 化 学 品 , 我 是 否 须 要 向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呈 报 ? 有 关 限 量 是 多 少 ? |
问11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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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12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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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13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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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14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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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15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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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 据《 化 学 武 器 公 约 》,《 化 学 武 器 ( 公 约 ) 条 例 》把 化 学 品 分 为 三 个 附 表 。 有 关 三 个 附 表 的 简 介 如 下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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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 2: | 《 化 学 武 器 ( 公 约 ) 条 例 》 所 禁 止 的 活 动 包 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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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 3: | 不 是 。 《 化 学 武 器 ( 公 约 ) 条 例 》 规 定 , 设 施 的 营 运 人 当 从 事 以 下 指 定 活 动 , 列 於 附 表 的 化 学 品 超 过 指 定 限 量 并 从 事 指 定 目 的 , 必 须 领 有 由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发 出 的 许 可 证 , 方 可 於 有 关 历 年 内 营 运 该 设 施 :
署 长 只 会 签 发 许 可 证 予 化 学 品 设 施 的 营 运 人 , 如 有 关 设 施 是 为 研 究 、 医 疗 或 制 药 的 目 的 而 生 产 附 表 1 化 学 品 ; 或 为 研 究 、 医 疗 、 制 药 或 防 护 的 目 的 而 获 取 、 保 有 、 转 移 或 使 用 附 表 1 化 学 品 。 署 长 亦 会 签 发 许 可 证 予 设 施 的 营 运 人 , 如 有 关 设 施 是 为 《 化 学 武 器 公 约 》 不 加 禁 止 的 目 的 而 生 产 、 加 工 和 消 耗 附 表 2 化 学 品 , 或 生 产 附 表 3 化 学 品 。 不 加 禁 止 的 目 的 例 子 包 括 : 生 产 、 加 工 和 消 耗 有 关 化 学 品 , 并 只 用 於 工 业 、 农 业 、 研 究 、 医 疗 、 制 药 和 其 他 和 平 的 目 的 。 |
答 4: | 不 同 的 化 学 品 设 施 有 不 同 的 要 求 。 须 要 向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报 告 的 资 料 , 已 载 列 於 网 站 如 下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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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 5: | 许 可 证 是 每 年 签 发 的 , 有 效 一 年 , 直 至 发 出 许 可 证 当 年 终 结 为 止 。 工 业 贸 易 署 会 於 此 网 站 公 布 何 时 须 要 申 请 许 可 证 及 有 关 程 序 。 设 施 的 营 运 人 须 要 填 写 许 可 证 申 请 表 格 , 并 以 专 人 递 交 或 邮 寄 至 九 龙 城 协 调 道 3 号 工 业 贸 易大 楼 1 6 楼 工 业 贸 易 署 战 略 贸 易 管 制 科 化 学 武 器 公 约 组 。 |
答 6: | 是。每 份 许 可 证 申 请 费 用 为 HK$ 260 。 许 可 证 有 效 直 至 发 出 该 年 的 年 终 。 |
答 7: | 未 列 於 附 表 的 特 定 有 机 化 学 品 指 未 有 列 於《 化 学 武 器 公 约 》的 附 表 1 、 2 或 3 的 特 定 有 机 化 学 品。 特 定 有 机 化 学 品 应 用 於 多 种 工 业 生 产 。 例 如 :
未 列 於 附 表 的 特 定 有 机 化 学 品 的 种 类 有 很 多 , 所 以《 化 学 武 器 公 约 》并 没 有 像 附 表 化 学 品 一 样 , 列 出 此 类 化 学 品 的 详 细 清 单 。 |
答 8: | 关 於 附 表 所 列 化 学 品 , 可 先 核 对 各 个 附 表 内 列 出 的 化 学 品 。 该 三 个 附 表 於 本 网 站 已 有 载 录 。 如 不 能 肯 定 设 施 处 理 的 化 学 品 属 於 《 化 学 武 器 公 约 》 附 表 1 、 2 或 3 化 学 品 , 还 是 属 於 未 列 於 附 表 的 特 定 有 机 化 学 品 , 可 向 九 龙 城 协 调 道 3 号 工 业 贸 易 署 战 略 贸 易 管 制 科 化 学 武 器 公 约 分 组 提 出 分 类 要 求 。 为 方 便 考 查 , 提 出 分 类 要 求 的 人 士 , 请 填 写 查 询 化 学 品 的 分 类 表 格 。 该 表 格 可 於 本 网 站 下 载 , 或 向 化 学 武 器 公 约 组 索 取 。 |
答 9: | 化 学 品 设 施 如 在 某 一 年 内 生 产 若 干 未 列 於 附 表 的 特 定 有 机 化 学 品 ,而 数 量 超 过 应 申 报 的 限 量 , 便 须 向 署 长 提 供 下 列 资 料 , 呈 报 该 设 施 在 该 年 内 曾 进 行 的 活 动 :
如 在 一 年 内 , 於 该 设 施 生 产 的 未 列 於 附 表 的 特 定 有 机 化 学 品 产 量 多 於 2 0 0 公 吨 , 或 於 该 设 施 生 产 多 於 3 0 公 吨 某 种 未 列 於 附 表 的 特 定 有 机 化 学 品 , 而 该 种 化 学 品 包 含 一 种 或 以 上 的 磷 、 硫 或 氟 元 素 , 设 施 便 须 向 署 长 作 出 呈 报 。 不 过 , 如 果 该 设 施 在 该 年 内 只 生 产 碳 氢 化 合 物 或 炸 药 , 则 不 受 呈 报 规 定 限 制 。 |
答 10: | 根 据《 化 学 武 器 ( 公 约 ) 条 例 》,生 产 未 列 於 附 表 的 特 定 有 机 化 学 品 的 设 施 , 其 营 运 人 虽 然 无 须 向 署 长 申 领 许 可 证 亦 可 营 运 其 设 施 , 但 如 在 某 一 年 内 生 产 的 未 列 於 附 表 的 特 定 有 机 化 学 品 超 出 订 明 的 限 量 ,亦 须 向 署 长 递 交 年 度 呈 报。 有 关 限 量 如 下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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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 11: | 有。《 化 学 武 器 公 约 》 容 许 设 施 在 下 列 情 况 下 , 可 免 受 年 度 报 告 / 呈 报 规 定 限 制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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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 12: | 《 化 学 武 器 ( 公 约 ) 条 例 》 规 定 设 施 要 符 合 许 可 证 要 求 , 而 要 求 则 视 乎 设 施 所 处 理 的 化 学 品 属 那 个 附 表 而 定 。 就 附 表 1 化 学 品 而 言 , 如 设 施 生 产 、 获 取 、 保 有 或 使 用 , 或 从 该 设 施 转 移 附 表 1 化 学 品 , 便 须 申 请 许 可 证 , 除 非 有 关 化 学 品 在 该 年 内 获 取 、 保 有 、 使 用 或 转 移 的 总 量 不 超 过 100 克 , 及 该 等 化 学 品 只 拟 用 於 研 究 、 医 疗 或 制 药 的 目 的 。 就 附 表 2 化 学 品 而 言 , 如 设 施 生 产 或 消 耗 某 种 附 表 2 化 学 品 或 对 其 进 行 加 工 ,并 达 至 该 种 化 学 品 於 附 表 2 的 许 可 限 量 , 便 须 申 请 许 可 证 。 至 於 附 表 3 化 学 品 , 如 设 施 生 产 附 表 3 化 学 品 的 总 产 量 超 过 30 公 吨 , 便 须 申 请 许 可 证 。 只 有 涉 及 上 述 活 动 及 化 学 品 的 设 施 ,才 须 领 有 许 可 证 。 |
答 13: | 进 口 和 出 口 任 何 《 化 学 武 器 公 约 》 附 表 所 列 化 学 品 , 都 必 须 在 付 运 前 取 得 由 署 长 签 发 的 有 效 签 证 。 该 签 证 规 定 载 列 於 香 港 法 例 第 6 0 章 《 进 出 口 条 例 》 。 此 外 , 商 号 除 了 须 遵 守 签 证 规 定 外 , 亦 必 须 符 合 其 他 载 於 《 化 学 武 器 公 约 》 的 条 件 。 详 情 请 参 阅 工 业 贸 易 署 发 出 的 有 关 通 告。 |
答 14: | 禁 化 武 组 织 派 出 小 组 人 员 进 行 例 行 视 察 , 是 为 了 核 查 :
视 察 时 , 他 们 可 能 会 取 走 样 本 、 询 问 设 施 的 人 员 或 检 查 记 录 。 禁 化 武 组 织 对 设 施 进 行 例 行 视 察 , 并不 代 表 该 设 施 违 反 《 化 学 武 器 公 约 》 的 条 文 。 设 施 须 在 视 察 前 向 视 察 员 介 绍 厂 区 和 已 宣 布 活 动 ( 包 括 健 康 和 安 全 规 定 等 方 面 ) 的 详 情 , 并 讨 论 视 察 活 动 。 视 察 所 需 的 时 间 , 将 视 乎 设 施 的 类 型 和 特 点 而 定 。 禁 化 武 组 织 的 视 察 通 知 期 可 以 很 短 。 根 据 《 公 约 》 , 禁 化 武 组 织 视 察 组 可 以 在 到 达 缔 约 国 前 2 4 小 时 才 给 予 视 察 通 知 。 视 察 附 表 2 设 施 , 可 以 在 视 察 组 到 达 将 会 视 察 的 厂 区 前 4 8 小 时 才 通 知 缔 约 国 , 而 视 察 附 表 3 和 未 列 於 附 表 的 特 定 有 机 化 学 品 设 施 , 则 须 在 1 2 0 小 时 前 通 知 。 因 此 , 化 学 品 设 施 应 保 存 整 齐 有 条 理 的 相 关 记 录 , 以 备 进 行 视 察 时 之 需 。 |
答 15: | 《 化 学 武 器 ( 公 约 ) 条 例 》 规 定 , 香 港 海 关 人 员 或 禁 化 武 组 织 的 视 察 员 有 权 视 察 须 领 有 许 可 证 或 作 出 呈 报 的 设 施 。 所 有 该 等 设 施 , 不 论 进 行 的 化 学 活 动 性 质 和 範 围 , 均 须 接 受 香 港 海 关 视 察 。 至 於 禁 化 武 组 织 进 行 的 例 行 视 察 , 如 设 施 的 活 动 超 出 《 化 学 武 器 公 约 》 规 定 的 视 察 限 量 , 便 须 接 受 该 项 视 察 。 有 关 限 量 会 因 应 不 同 化 学 品 而 有 不 同 如 下:
至 於 未 列 於 附 表 的 特 定 有 机 化 学 品 的 厂 区 , 如 生 产 总 量 超 过 2 0 0 公 吨 未 列 於 附 表 的 特 定 有 机 化 学 品 , 或 生 产 超 过 2 0 0 公 吨 磷 硫 氟 化 学 品 , 便 须 接 受 禁 化 武 组 织 视 察 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