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 定 化 学 武 器 ( 公 约 ) 条 例 ( 第 578 章 )是 为 了 赋 予 政 府 以 下 的 法 定 权 限 , 以 全 面 实 施 《 公 约 》 的 规 定 -
禁 止 使 用 、 发 展 、 保 有 化 学 武 器 等 , 及 检 取 在 香 港 发 现 的 化 学 武 器 , 以 便 依 照 《 公 约 》 的 规 定 作 出 处 置 ;
管 制 和 监 察 涉 及 附 表 化 学 品 及 未 列 於 附 表 的 特 定 有 机 化 学 品 的 生 产 和 相 关 活 动 ;
规 定 制 造 商 、 研 究 及 医 疗 机 构 、 化 验 所 等 , 提 交 所 需 资 料 以 编 订 向 公 约 秘 书 处 作 出 的 周 年 宣 布 ; 及
容 许 公 约 秘 书 处 的 视 察 组 进 入 本 港 有 关 设 施 进 行 视 察 。
现 时 香 港 有 其 他 法 例 对 於 附 表 的 化 学 品 进 行 管 制 。 例 如 《 进 出 口 条 例 》 及 《 进 出 口 ( 战 略 物 品 ) 规 例 》 要 求 附 表 的 化 学 品 的 进 出 口 , 须 受 签 证 管 制 。 进 出 口 签 证 管 制 由 工 业 贸 易 署 执 行 。 而 《 大 规 模 毁 灭 武 器 ( 提 供 服 务 的 管 制 ) 条 例 》 则 禁 止 提 供 服 务 以 协 助 发 展 、 生 产 、 取 得 及 贮 存 化 学 、 生 物 及 核 子 武 器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