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 学 武 器 ( 公 约 ) 条 例 ( 第 578 章 ) 授 予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( "署 长" )施 行 许 可 证 制 度 及 具 体 指 出 在 何 种 情 况 下 设 施 的 营 运 人 须 要 领 有 署 长 发 出 的 许 可 证 以 营 运 其 设 施 。 设 施 的 营 运 人 若 在 条 例 下 须 要 获 得 许 可 证 , 便 必 须 向 署 长 申 领 许 可 证 , 并 且 受 许 可 证 的 条 件 限 制 。 这 些 条 件 包 括 向 署 长 以 指 定 形 式 提 交 设 施 过 往 及 预 计 活 动 的 年 度 报 告 ; 备 存 设 施 及 在 设 施 进 行 与 条 例 的 附 表 化 学 品 有 关 的 活 动 的 记 录 ; 及 同 意 接 受 由 本 地 海 关 人 员 及 禁 止 化 学 武 器 组 织 派 遣 的 人 员 所 组 成 的 视 察 组 进 行 检 查 及 视 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