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 許 可 證 制 度 規 管 而 須 向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( " 署 長 " )提 交 年 度 報 告 的 附 表 2 設 施 , 在 報 告 中 應 包 括 三 方 面 的 資 料 :
有 關 該 設 施 的 整 體 資 料 :
該 設 施 的 名 稱 、 營 運 該 設 施 的 擁 有 人 、 公 司 或 企 業 的 名 稱 、 該 設 施 的 確 切 位 置 。
該 設 施 內 進 行 獲 許 可 活 動 的 每 一 個 車 間 的 資 料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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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 關 每 種 已 宣 布 的 附 表 2 化 學 品 (pdf 格 式 ) 的 資 料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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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 可 證 持 有 人 每 年 必 須 就 上 一 年 進 行 的 活 動 、 下 一 年 預 計 進 行 的 活 動 , 以 及 在 該 年 內 計 劃 的 任 何 額 外 活 動 提 供 報 告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