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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規定及條款

附 表 3 設 施

受 許 可 證 制 度 規 管 而 須 向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( " 署 長 " )提 交 年 度 報 告 的 附 表 3 設 施 , 在 報 告 中 應 包 括 三 方 面 的 資 料 :

有 關 該 設 施 的 整 體 資 料 :

  • 該 設 施 的 名 稱 、 營 運 該 設 施 的 擁 有 人 、 公 司 或 企 業 的 名 稱 、 該 設 施 的 確 切 位 置 。

該 設 施 內 進 行 獲 許 可 活 動 的 每 一 個 車 間 的 資 料 :

  • 該 車 間 的 名 稱 、 營 運 該 車 間 的 擁 有 人 、 公 司 或 企 業 的 名 稱 , 以 及 該 車 間 在 該 設 施 內 的 確 切 位 置 ( 包 括 建 築 物 或 構 築 物 的 號 碼 ) ;

  • 該 車 間 的 主 要 活 動 詳 情 。

有 關 每 種 已 宣 布 的 附 表 3 化 學 品 ( pdf 格 式 )的 資 料 :

  • 化 學 品 名 稱 、 化 學 文 摘 社 登 記 號 和 結 構 式 ;

  • 生 產 的 數 量 ;

  • 生 產 該 化 學 品 的 目 的 。

許 可 證 持 有 人 每 年 必 須 就 該 設 施 上 一 年 的 生 產 、 下 一 年 的 預 計 生 產 , 以 及 在 該 年 內 計 劃 的 任 何 額 外 活 動 提 交 報 告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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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訂日期 :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